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0日13时起,对各市及沈抚示范区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记者 : 胡海林
责编:盛 楠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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