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调解,切勿把是非当作稀泥

  于佳平

  2014年春晚,沈腾在小品里扶起老人被讹,最后甩出一句:“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这句台词,当年听得人笑中带泪。12年过去,如今同样的“扶不扶”,竟以另一种方式重演。

  老人身体不适进入店内休息,随后突然晕倒。店家发现异常后上前搀扶、拨打急救电话,老人最终不幸去世。媒体获悉,警方和司法所都已明确判定店家无责,可家属找上门,张口索赔10万元,还扬言“抬尸堵店”,最终店家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了结此事。监控公开后,事情迅速冲上热搜。

  大家真正担心的是:如果一个人伸手帮忙,最后却要为这份善意被“协商”,那么下一次还有多少只手愿意伸出去?当事实和责任相对清楚时,基层调解究竟该怎么调?

  调解可以调利益、调情绪,却不能把是非也调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店家存在过错,那么“多少得赔一点”就容易形成一种危险逻辑:责任说不清,就让最好说话的人出钱,让愿意退让的人退一步。

  表面看,事情解决了,实际上却留下更大隐患。公众不会只记住“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更可能记住一句话:扶了人,最后还是赔了钱。

  这些年,为消除“扶不扶”的顾虑,法律不断给善意撑腰。民法典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释放的信号很清楚:不能让做好事的人承担不合理风险。

  可如果法律在前面给善意撑腰,现实中的调解却在后面说“为了把事情解决,还是给点钱吧”,那么再清晰的法律条文,也可能被一次次“息事宁人”削弱。

  善意最怕的,从来不是没有掌声,而是不知道代价。

  基层治理追求矛盾就地化解没有错,但不能简单理解为“不惜代价把事情按下去”。真正高水平的治理,不是让所有人勉强接受一个结果,而是让结果经得起常识、法律和公平感的检验。

  该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没有责任,就不该为了所谓“大局”硬摊一份成本。

  一次调解,不只是解决一户人家的纠纷,更是在向社会传递规则。如果传递的是“谁闹得凶谁多拿一点”,鼓励的是纠缠;如果传递的是“谁心软谁多承担一点”,惩罚的是善意;只有坚持事实说话、责任归责,才能真正让人心服口服。

  人情虽需温度,但规则必有尺度。我们真正需要守的,是下一次有人倒下时,旁边那个人依然愿意伸出去的手。

责编:齐志扬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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