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华
打假本是好事,可一旦变成生意,就变了味儿。
日前,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两起牟利性投诉典型案例。其中,蔡某某近一年内在全国12315平台累计投诉举报达1520件,针对辅助营养补充品类商品的投诉举报达352件。这种短期内高频次就同类问题发起投诉的行为,具备明显的牟利性职业索赔特征,依法被认定为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该部门已对蔡某某的投诉依法终止调解并告知。
生活中偶尔买到假货,举起法律武器维权,本是合理合法。可平均一天4次投诉举报,有失合理性。这种牟利性职业索赔已超出正常消费维权的范畴,理应加以规制。
打假和职业打假不是一回事。不少人的打假行为带有公益性质,公众认为这些打假者替消费者出了气。可凡事就怕走样。如今有人把“打假”变成了纯粹的牟利工具,投诉举报从“发现问题”变成了“职业索赔”,性质就变了。
这次重庆通报的两起案例中,杨某某盯上的是火灾报警设备,一年内针对同类商品投诉举报139件;蔡某某则主攻辅助营养补充品,同类商品投诉举报达352件。一个盯着火灾报警设备揪细节,一个专挑营养补充品找宣传漏洞。如此高频次、跨区域、模板化的批量操作,目的从一开始就不是解决自己的消费问题,而是借监管渠道的压力,倒逼商家接受“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
泛滥的牟利性职业索赔,带来多重负面效应。12315平台承载着海量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当上千件投诉批量涌入,不仅消耗基层监管力量,更挤占真正有需要的消费者进行维权。而对于一些商家来说,在遭受高频投诉的情况下,为避免反复应诉、店铺受影响,不得不花钱来息事宁人,变相助长了职业索赔的逐利风气。
政策层面,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向职业打假“说不”。今年4月15日开始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中央政法委也已明确将“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恶意索赔”纳入扫黑除恶打击重点,从更高层面划下了红线。
当然,打击牟利性职业索赔不等于放松对违法商家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旧是市场监管工作的核心。不能因为警惕职业索赔就弱化对真正违法行为的查处。评判的关键标尺,就是行为目的是否基于生活消费需要。
一个正常的消费者,一年能买多少件商品、遇到多少次消费纠纷,其实心里都有数。把投诉举报做成“批量生意”,把惩罚性赔偿当成“营收手段”,这门生意经,确实到了该收场的时候了。
责编:栾 溪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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