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动实施算力券政策
经营主体每年最高申领2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人工智能时代,算力如同水电煤一样不可或缺,如何让企业、高校、医疗机构等用得起、用得好?为深入落实“人工智能+”行动部署,降低经营主体算力成本,助力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省财政厅会同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算力券政策实施细则》。10月1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依托省级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我省正式启动算力券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算力券是省级财政安排的数字化政策工具,将支持省内企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算力需求方,采购合规智能算力资源,开展大模型训练推理、数据标注、数据分析等应用。政策明确,按算力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给予的补贴最高为30%,同一单位年度补贴上限200万元,市县已有算力相关补贴可按规定叠加享受,累计补贴比例不突破30%。申领主体年算力采购费用需达到25万元及以上,算力供给方上架智能算力规模不低于50PFlops,并完成省级算力平台注册。
在资金保障和兑付流程上,我省将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采取总额控制、简化流程、规范管理。算力券全部依托省级算力平台线上办理,实行“即申即发、集中兑现”,申领主体线上提交材料完成资质审核后获取电子算力券,完成算力服务结算使用后集中申请兑现。经市县初审推荐、第三方评审、部门会商、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集中兑现一次,过期未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算力券自动失效。算力券仅限申领主体自身使用,严禁转让、买卖、质押。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主体,将追回资金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徐阳介绍,算力券政策出台实施,对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经营主体算力投入门槛,撬动更多市场力量开展大模型研发、数据加工等创新活动,加速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另一方面,以需求牵引供给,引导省内算力中心扩大有效供给,推动算力资源供需双向协同发展,补齐数字基础设施应用短板,助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辽宁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
责编:盛 楠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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