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作者 郭玲
张晓丽
吃个饭的工夫,自己就被直播了。重庆何女士带女儿就餐,娘俩出现在直播间,有网友对孩子品头论足,现场却没有任何提示。因为一场直播,苏州一家火锅店被判道歉并赔偿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不大,问题不小,事件争议核心在于经营边界:商家能否拿顾客换流量?
商家的算盘不难猜。实景直播更有现场感,成本低、引流快。空桌没人看,真人才有说服力。但这样一来,流量归商家,风险留给顾客。私密对话、行踪信息、面容体态,这些都可能被截屏传播,甚至招来骚扰。
所谓“公共场所等于同意拍摄”是站不住脚的。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消费者进入餐厅是就餐,不代表授权肖像。店家贴出“正在直播”的告示只算告知,不能替代明确同意。公共场所不构成侵权豁免。
乱象不止存在于某一家店。餐厅、景区、健身房、超市,镜头说架就架,顾客不知情、难拒绝。维权也难:直播结束快,取证慢证据就没了;账号主体不清,商家和平台互相推诿,投诉常找不到门。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乱象自然蔓延。
治理要落到经营者和平台。湖北红安县检察院发建议、推整改,督促门口提示、拍人先征得同意。商家要展示烟火气,镜头应对准菜品、后厨、明档,避开不知情的脸。平台要审核直播主体、畅通投诉、留存证据,监管也要提高违法成本。
镜头往哪摆,真得好好掂量掂量。
责编:盛 楠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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