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河谈天丨中国方案破解堵点 全球贸易迎规则新变

  孟月明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约仪式近日在加纳首都阿克拉举行,来自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约400名代表齐聚现场,共同见证国际贸易单证法律体系迎来重要变革。

  这份《公约》由中国发起并全程引领磋商达成,于2025年12月经第80届联合国大会审议正式通过,在全球层面确立了通用可转让货物单证制度,打破了数百年来只有海运提单才能充当货权凭证的制度局限,为世界多式联运扫清长期存在的法律堵点。

  熟悉国际贸易的人都知道,海运提单一直承担着全球贸易货权凭证的核心角色,货物确权、权益转让、银行质押融资样样离不开它。可铁路、航空、公路等运输模式的运单虽已大规模应用于跨境物流,但始终未能获得完备的物权法律效力。

  这套延续百年的规则,放在过去以海运为主的贸易格局里尚可运转,放到今天就显得捉襟见肘。伴随海铁联运、空铁联运、跨境公路运输、国际班列等物流模式越来越红火,货物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转运时,货权没法顺畅转移、金融质押无法开展,企业资金被长时间占用,周转慢、成本高,这也使得内陆国家和地区的通道区位优势难以转化为产业与贸易竞争优势。“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的现实难题,正是很多内陆国家与地区外贸从业者真切感受到的痛点。

  市场的难题,呼唤规则革新。《公约》最核心的制度突破在于消弭了单证效力鸿沟,使铁路、公路、航空以及多式联运单证具备完整的物权法律效力,实现了“权随单走、货单一体”。不论单一模式运输,还是跨境多式联运,纸质与电子形式的可转让单证,都能够作为货物确权、权益转让、银行质押融资的有效法律凭据,一张单证跟着货物走完跨境全链条。看上去只是一张单据的变化,实则是给全球贸易打通了制度堵点。

  规则一变,实惠看得见。这项制度创新弥补了国际商事领域延续百年的规则空白,能够削减国际贸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帮助各国外贸企业释放在途资产价值,缓解贸易融资困境。对于广大内陆国家与地区而言,这更是一次公平接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机会,充分体现多边主义框架下全球公共规则的价值。

  在全球经贸治理体系中,过往国际贸易、商事法律、物流相关规则较多形成于部分西方国家主导之下,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区域的发展诉求常常得不到充分体现。而这份《公约》从议题提出、框架搭建、条文磋商到联大审议落地,广纳多方意见,回应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需要,为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提供了新的实践样本。

  共商的规则,才能惠及更多人;普惠的制度,才能让全球贸易充分涌动。

  (作者系辽宁社会科学院东北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编:刘 新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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